您可以更改信号状态顺序及其最短持续时间。对于在一系列信号状态中持续时间改变的吸纳后状态,将输入的数值视为最短持续时间,其余信号状态则将输入的数值视为持续时间。这样,70 km/h 允许车速有 2 秒红黄灯,5 秒黄灯(德国)或密集的直行车流有 15 秒最短释放时间。
1. 打开信号控制机编辑器 (打开并使用信号控制机编辑器)。
2. 在导航器中点击 信号灯组。
信号灯组列表自动打开。
3. 请使用鼠标右键点击所需的条目。
4. 请在快捷菜单中选择编辑条目。
在窗口中将显示名称、系列信号状态、信号持续时间和标签。
![]() |
提示:也可以通过以下功能显示窗口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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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进行相应设置:
元素 | 说明 | ||
---|---|---|---|
名称 | 信号灯组名称 | ||
默认信号系列 |
长期信号系列的例外可以选择已定义的信号状态系列 (执行基于相阶的固定周期控制绿灯时间优化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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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最短)持续时间 | 信号状态和信号状态最短持续时间的图标,单位为秒 | ||
说明 | 可选的文本输入 |
6. 请点击保存图标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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